2019-09-30 00:00
明躍國際:公告本公司對子公司Park City Entertainment, Inc.之應收帳款轉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以應收帳款增資子公司Park City Entertainment, Inc.2.事實發生日:108/9/30~108/9/30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本公司增資股數600,000萬股,以每股美金0.001元,交易總金額美金6,000,000元。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Park City Entertainment, Inc.為本公司直接或間接持股100%之子公司。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本公司至2014/12/31底原持有子公司Park City Entertainment, Inc.股權76.23%,於2015/3/6向關係人吳樹曜以每股美金1.5元,購入股數為330,000股,總金額為美金495,000元;向其他非關係人以每股美金1.5元,購入股數為828,750股,總金額為美金1,243,125元,於2015/11/27以每股美金1.5元現金增資1,270,000股,總金額為美金1,905,000元,迄目前為止累積持股比例89.38%。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帳面金額:本公司直接或間接持股100%之子公司Park City Entertainment, Inc.之應收帳款美金6000,000元。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認列情形):不適用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本公司對子公司Park City Entertainment, Inc. 之應收帳款美金6,000,000元。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依雙方協議,並參考會計師價格合理意見書為依據。決策單位:董事會。11.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27.67元12.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1)母公司明躍國際: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合計600,615萬股,總金額為美金6,006,145元,持股比例為99.99%。(2)子公司STRENGTHMASTER: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合計73萬股,總金額為美金730元,持股比例為0.01%。(3)權利受限情形:無13.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1)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總資產比例:10.24%(2)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權益之比例:91.11%(3)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新台幣-252,718仟元(4)取得有價證券之資金來源及資金不足下取得具體原因:以對子公司Park City Entertainment Inc.之應收帳款轉增資14.經紀人及經紀費用:無15.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健全Park City Entertainment Inc.營運及改善其財務結構,降低營運資金壓力16.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無17.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18.董事會通過日期:民國2019年09月30日19.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民國2019年09月30日20.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21.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匯溢會計師事務所22.會計師姓名:曾俊傑23.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台財證登六字第4110號24.其他敘明事項:本公告新台幣金額係以匯率31.02換算之。<摘錄公開資訊觀測站>
留言板─個股新聞訪客回應